香港殯儀指南

如何在香港申請死亡證明書

儀式、費用、流程,先看再決定。

信封、空白信紙與印泥

2026年2月18日

兩種證明,用途不同

死因醫學證明書

  • 由醫生簽發
  • 辦理死亡登記時出示

死亡登記證明書

  • 由死亡登記處發出
  • 銀行、保險、遺產均可能需要

死因醫學證明書與死亡證明書的分別

不少家屬在處理親人身後事時,容易混淆「死因醫學證明書」和「死亡證明書」。事實上,兩者是完全不同的文件,而且需要按順序取得。

死因醫學證明書(MCCD,表格18)

死因醫學證明書(Medical Certificate of the Cause of Death,簡稱 MCCD)是由負責治理死者的註冊醫生簽發的文件,列明死者的死因。此證明書亦稱為「表格18」。

  • 由主診醫生或驗屍醫生簽發
  • 列明死者的死因及相關病歷
  • 是辦理死亡登記的必要文件
  • 通常在死者去世後由醫院或診所發出

死亡證明書(死亡登記證明書)

死亡證明書是由入境事務處死亡登記處發出的正式法律文件,確認死亡已正式登記。

  • 由入境事務處死亡登記處簽發
  • 是辦理銀行、保險、遺產承辦等手續的法定證明
  • 需要先持有死因醫學證明書才能申請

簡單來說:先由醫生簽發 MCCD → 再到死亡登記處辦理死亡登記 → 取得死亡證明書

死亡登記處地址及辦公時間

香港設有三個死亡登記處,家屬可前往任何一間辦理死亡登記:

1. 生死登記總處

  • 地址: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低座3樓
  • 辦公時間:星期一至五 8:45am–4:45pm;星期六 9:00am–11:30am;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10:00am–12:30pm(只限自然死亡個案)
  • 電話:(852) 2867 2784

2. 香港島死亡登記處

  • 地址: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樓
  • 辦公時間:星期一至五 9:00am–12:30pm 及 2:00pm–4:30pm;星期六 9:00am–12:30pm;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
  • 電話:(852) 2961 8841

3. 九龍死亡登記處

  • 地址: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樓
  • 辦公時間:星期一至五 9:00am–12:30pm 及 2:00pm–4:30pm;星期六 9:00am–12:30pm;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
  • 電話:(852) 2368 4706

查詢熱線:(852) 2824 6111

誰可以辦理死亡登記

根據《生死登記條例》(第174章),辦理死亡登記的「告知人」須為死者的最近親屬或相關人士。可擔任告知人的人士包括:

  1. 配偶
  2. 成年子女
  3. 父母
  4. 兄弟姊妹
  5. 其他親屬
  6. 負責處理殮葬事宜的人士(如殯儀公司代表)
  7. 具法律權益的機構代表(如保險公司律師)

建議由最親近的家庭成員擔任告知人,以確保資料準確無誤。

辦理死亡登記所需文件

前往死亡登記處時,告知人需攜帶以下文件:

  • 死因醫學證明書正本(表格18)— 由主診醫生簽發
  • 死者的香港身份證或旅行證件
  • 告知人的香港身份證或旅行證件
  • 死者的職業、國籍及婚姻狀況資料

如果是網上辦理死亡登記,則需上載上述文件的副本。

登記時限

根據法例,自然死亡個案必須在死亡後14日內辦理死亡登記。違者可被罰款港幣2,000元或監禁6個月。

不過,在實際操作中,醫院通常會建議家屬盡早辦理登記。一般而言,醫院在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後,家屬應盡快(通常在24至48小時內)前往死亡登記處辦理手續,因為這是安排火化或殮葬的先決條件。

親身辦理一般需時約30分鐘,死亡證明書可於額外10分鐘內發出。網上辦理則約需3個工作天處理。

死亡證明書費用

項目費用
死亡登記免費
死亡登記記項的核證副本每份港幣140元
查閱死亡紀錄(指定查冊)港幣140元
查閱死亡紀錄(一般查冊)港幣680元

應該申請多少份核證副本?

建議家屬在辦理死亡登記時,一次過申請多份核證副本,以免日後需要再次前往登記處排隊。以下是常見的用途:

  • 銀行:每間持有死者帳戶的銀行各需一份正本
  • 保險公司:每間保險公司各需一份正本
  • 遺產承辦處:申請遺產承辦書需要正本
  • 強積金(MPF):提取死者強積金需要正本
  • 物業及公用事業:轉名或取消帳戶時可能需要
  • 自用備份:建議額外保留一至兩份

一般建議申請5至10份核證副本,視乎死者的資產及保險數目而定。每份費用為港幣140元,一次過申請較為方便。

非自然死亡:死因裁判官的介入

如果死者的死因屬於非自然原因,例如意外、自殺、他殺、中毒或涉及暴力,家屬無需自行辦理死亡登記。在這些情況下:

  1. 死因裁判官會接手調查死因
  2. 可能需要進行驗屍(屍體剖驗)
  3. 如有需要,死因裁判官會召開死因研訊
  4. 調查完成後,死因裁判官會通知登記官辦理死亡登記

整個過程通常需要一至六個月,期間家屬可能無法安排殮葬事宜。如遇到此情況,建議聯絡殯儀公司了解暫時保存遺體的安排。

網上預約辦理死亡登記

入境事務處現已推出網上死亡登記服務,家屬可透過入境事務處網站進行:

  • 網上辦理死亡登記:適用於自然死亡個案,需上載相關文件副本
  • 處理時間:約3個工作天
  • 完成後仍需親身到登記處領取死亡證明書正本

網上預約連結:香港政府一站通 — 網上辦理死亡登記

實用提示

  • 辦理死亡登記前,請確認已取得醫生簽發的死因醫學證明書(表格18)
  • 建議先致電登記處查詢輪候情況,尤其是星期一上午通常較為繁忙
  • 攜帶足夠現金或支票繳付核證副本費用
  • 如死者為香港以外人士,可能需要額外的旅行證件
  • 建議同時通知殯儀公司,以便他們協助安排後續事宜